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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鑫:关于分红预告

责任编辑:山歌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17-11-19 15:20   热搜:分红   阅读量:19230   

临时 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 分红预告

长 信 基 金管理 有 限 责任公 司 ( 以下简 称 “ 本基金 管 理 人” ) 旗 下 长信利 鑫 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1 年6 月24 日正式生效 。 根据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5 年期届满即2016 年6 月24 日,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基金名称变更为 “长信

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办理完

毕运作期届满转换有关工作, 自 2016 年6 月25 日起, 基金名称变更 为“长信利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经与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 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7 年 1 月 9 日起 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

原有基金份额为 C 类 (代码:163003) , 增设A 类份额 (代码:163008) , 新增的

A 类基金份额仅开通场外申赎,不开通场内申赎 。

根据基金 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

供分配利润的 10%,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本基金 管理人决定于近期对本基金进行 收益分配, 具体的分红事宜 以分红公

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因分红事项带来的 基金资产净值波动风险 。

特 此公 告 。

长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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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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