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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住房限购“细则” 非同一家庭共同购房各算一套

责任编辑:文辉    来源:晋网    时间:2016-10-08 18:55   热搜:济南,购房   阅读量:14782   

新华社济南10月8日专电(记者王志)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住房保证和房产管理局等五部门7日联合公布济南住房限购“细则”,明确购房时间以房屋生意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签署时间在10月3日零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两人以上一起购房且一起购房人非同一住户家庭的,按一起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看待。

据了解,自10月3日起,济南市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住户家庭(包含购房人、配头及未成年子女),暂停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包含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向其出售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

依据“细则”,济南市户籍住户家庭是指拥有济南市区和三县一市户籍的住户家庭(含部分居庭成员为本市户籍住户的家庭);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住户家庭在济南市区范围内已解决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请求人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济南市明确,购房人提供虚假证实或信息欺骗购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将被撤消购房资格,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穷究有关义务,形成的亏损由购房人自行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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