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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的种子扎根民族地区履职故事

责任编辑:子墨    来源:营口热线    时间:2018-03-26 12:24   热搜:故事,民族   阅读量:15591   

这张照片拍的是一对想离婚的佤族夫妻接受法院诉前调解的情形。坐在中间的法官名叫刘春林,是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佤族入额法官。在他的调解下,这对夫妻最终和好。在云南,像刘春林这样的少数民族入额法官有1138名,约占全省入额法官总数的1/3。

法官员额制是提高法官队伍专业化水准的重要改革措施。刘春林2016年通过法官入额考试时已经58岁,今年就将到龄退休了。有人质疑,从学历上来看,老法官普遍不如年轻人;从法律知识上看,一些入额的少数民族法官也不见得比未入额的汉族法官丰富。员额法官选任时该不该同等条件下向少数民族法官倾斜?这是我在调研中关注的重点。

这个问题,我在刘春林身上找到了答案。前不久,刘春林审判了一起非法杀害珍贵濒危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案。案件的5名少数民族被告人在田间发现蟒蛇后,合力把蛇打死,还发到朋友圈,根本不觉得犯了法。

当庭宣判后,刘春林用拉祜语和佤语向5名被告人释法说理,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刘春林作为佤族法官,不仅通晓佤语,还能流利地使用拉祜语、傣语与当地群众交流。

在民族地区法院,使用民族语言开庭审理、调解案件平均约占结案总数的8%以上。少数民族法官的语言沟通能力、风俗民情阅历、巡回审判经验,在多元化解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这与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并不矛盾。谁执法、谁普法,少数民族入额法官通过双语审判,以案释法更容易让群众信服,也有助于法治的种子扎根民族地区和边疆大地。在这方面,云南经验有借鉴价值。

我建议,要加大双语法官培养使用力度,有必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试点采取先招录、后培训的方式合理设置民族地区法院进人门槛。同时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限,允许边疆民族地区法院返聘退休法官办案,并享受相应待遇。

(本报记者 杨文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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