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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创新券为中小微企业送福音

责任编辑:余梓阳    来源:晋网    时间:2017-03-30 12:59   热搜:企业,创新,济南   阅读量:14625   

本报讯一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最多可同时领到5种券,扶持资金最高可达60.5万元。同时,支持企业跨地域购买国内优质创新服务。

这是山东省济南市近日出台的中小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试行办法为中小企业送出的“大礼包”。

创新券采取后补助方式引导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加快发展。分为普惠券和重点券两类共8种券,既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普惠性全方位服务,又强化对企业的重点培育和引导。

普惠券包括3种:一是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申领最高额度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用于其通过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二是服务券,小微企业申领最高额度为5000元,用于购买专业化服务。三是活动券,每张券补贴50元,用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购买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重点券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和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最高额度10万元;金种子企业培育创新券,最高额度30万元;人才引进跟踪支持创新券,最高额度30万元;科技创业企业创新券,最高额度30万元;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创新券,最高额度20万元。

创新券发放对象包括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客,增强了创新券政策的普惠性,急需资金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申领。使用范围既包括各类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又包括一般服务机构以及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的创业辅导、法律维权以及讲座、沙龙等专业化服务和创业创新服务。

在普遍使用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的基础上,增加服务券、活动券两种券,重点对高新技术、金种子等5类企业进行培育和引导。企业可根据创新需求自行确定申领券种,既可用于购买科技等服务,也可用于自主研发。值得一提的是,支持企业跨地域购买国内优质创新服务。

通过“互联网+科技服务”新模式,企业可统一在管理平台上随时申领创新券,先购买科技服务,然后由服务机构或企业通过管理平台申请兑付。

创新券制度能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中小企业集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创新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成本,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行原创性研发,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支持中小企业购买研发等科技服务的基础上,促进高等院校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和产学研合作,盘活优势科技资源,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带动和促进科技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严文达 王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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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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