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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鸿雁计划引才入渝最高奖励个人200万元

责任编辑:叶知秋    来源:晋网    时间:2017-04-22 17:18   热搜:重庆   阅读量:13981   

21日,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启动实施大会举行,该计划旨在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渝工作、创业,最高可奖励个人200万元。

市人社局局长陈元春表示,鸿雁计划主要针对ABC三类人才。A类人才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重大技术发明成果或重大新产品开发成功经验,能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或带来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在渝工作期间年薪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研发人员年薪中排前1%的研发类人才,其中本企业研发人数不足100人的,按1人计算。

B类人才主要指在全球产业技术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工作期间主持过研发项目并成功实现商业化,能够在我市领衔企业核心攻关项目或解决核心技术难题,或在同行业优秀企业高级管理、研发工作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年薪在100万元~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研发人员年薪中排前5%的研发类人才,其中本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100人的,按2人计算。

C类人才主要指掌握某行业、某领域特殊专长,对我市企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或在同行优秀企业中级管理、研发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且在渝工作期间年薪在50万~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研发人员年薪中排前10%的研发类人才,其中本企业研发人员总数不足100人的,按5人计算。

对人才个人的奖励,参照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一定倍数确定,奖励倍数分别为2倍、1.5倍、1.2倍,奖励标准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100万、30万。对来渝从事科技创业的人才,如无法用当期薪酬来衡量能力水平的,按定额方式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发放35%,第三年发放25%,促进人才长期为渝服务。

对用人单位的奖励,按引进人才的数量、质量综合评定,即每引进1名人才,按照人才年薪的5%给予用人单位补助,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费用、人才推荐奖励、引才活动开展等相关支出,既提高用人单位的引才积极性,也促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加快发展。

在人才申报上,由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在人才来渝工作满1年后,统一到其纳税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人力社保部门评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将市、区县两级奖励资金统一划拨至入选人才个人账户。

为加强对引进人才的综合服务,市人力社保局在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立了引进人才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人才服务证制度,为引进人才提供创业服务、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托)等事宜的代办服务,并负责引进人才资格审核市级经办等事务。(记者 汪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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