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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年底前将新一轮调整鼓励医药创新

责任编辑:安靖    来源:晋网    时间:2016-10-01 15:17   热搜:创新,药品   阅读量:14514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人力社保部公布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询看法稿。依护理法稿,最新一轮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于2016年末前完成。同时,2017年修正完善基本医保用药管理方法,慢慢树立标准的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看法稿明确,此次调整将进一步优化目录构造,恰当扩展目录范围,赞同鼓励医药创新,慢慢提升保证水平,切实保证广大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和医保基金安全安稳运转。会保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保持中西药统筹,西药和成药(含民族药)数目增幅基本均衡。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药品目录调整分为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调整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数据为基础,不接纳企业申报或推举,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类费用。

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和重大疾病医治用药、儿童用药、急挽救用药、职业病特别用药等。完善药品分类,组织专家按种别进行评审。对同类药品依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足证据证实其临床必需、安全有用、价钱合理的种类。目录内原本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制止生产、销售和应用的,应予调出目录;存在其他不相符医疗保险用药要求和要求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能够被调出目录。

据了解,此次调整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合理评审确定,要综合考虑临床用药基本理论和基本标准、医疗保险基本规律和管理要求和食药监、卫生计生、中医药、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行政部门不干预专家评审。将分别动用询问专家400人左右和遴选专家2万人左右。询问专家主要任务是对药品分类与数据分析提供询问、论证药批评审技术要点、论证提出备选药品范围看法等。遴选专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遴选。两类专家互不穿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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