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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楼盘被查封均价超2万涉5.8亿元股权纠纷

责任编辑:文辉    来源:晋网    时间:2016-11-09 15:27   热搜:均价,成都   阅读量:16275   

成都透明房产网显示,中洲 锦城湖岸小区被查封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周显彬)今天下午,中洲 锦城湖岸的母公司——中洲控股公布上市公司宣告查封缘由。宣告称,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16年10月27日请求对成都深长城、成都银河湾在5.8亿元范围内的财产采用诉前财产保全办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已向四川省高院提供担保。

因股权转让纠纷 被查封

四川省高院裁定,在5.8亿元范围内将成都深长城持有的成都银河湾100%的股权予以冻结;将成都银河湾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大源新世纪西路北侧、站华路西侧133,000.3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即中洲 锦城湖岸,编者注)应用权及其地上还没有出售的建筑物予以查封。

宣告另称,请求人在人民法院采用保全办法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告状讼或请求仲裁的,四川省高院将依法消除保全。

至于告状缘由则源自于2年前项目地块的《股权转让协议》。

宣告透露 《股权转让协议》内容

据宣告透露,2014年11月6日,成都深长城与万载银河湾分别签订了成都深长城受让万载银河湾持有的成都银河湾1%和99%股权的两份《股权转让协议》。2014年11月28日,成都银河湾的股权变更手续所有解决结束,成都深长城登记成为成都银河湾的唯独股东。

依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商定,成都深长城已所有支付购置万载银河湾持有的成都银河湾1%股权的所有价款,和支付了购置万载银河湾持有的成都银河湾99%股权的价款中的敷衍款项;因为没有满足《股权转让协议书》商定的付款要求,成都深长城未支付《股权转让协议》商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余额。

昨日报道:

大事件:成都单价超2万元楼盘 忽然被查封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周显彬)11月6日,有网友发帖惊呼“中洲·锦城湖岸在售楼盘被查封!”作为前期成都楼市当红的“高热”楼盘忽然出现这样的爆炸性新闻,激发庞大关注。今天记者上岸成都透明房产网,发现所其所有未销出房源已经所有处于“查封”状态。为什么查封,什么时候查封,什么时候解封,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跟进。

公布资料显示,“2016年5月6日中洲·锦城湖岸首日开盘推出7款高层户型合计727套,均价在10200元/㎡~15000元/㎡。”据过往资料显示,该项目在初次开盘以后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在开盘首日即清盘的情形下,中洲·锦城湖岸开盘成绩高达10亿,再次刷新成都开盘记载。”

10月底中洲锦城湖岸四批次开盘的价钱已经达到18000-22000元/平米,涨幅近万。尽管屡次对外宣称售罄,然而截至11月7日成都透明售房网的立案信息显示,中洲锦城湖岸还有大批房源标志为可售。如今,这些房源和拟定合一致房源一同被标志为“查封”状态。

楼盘地址:

高新区天府一街与益州大道交汇处(蒙彼利埃小学旁)

主力户型:三居(建面92㎡) 三居(建面95㎡) 三居(建面92㎡)

附宣告全文以下: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宣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部成员保障宣告内容的真实、精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重大漏掉。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形

2016年11月7日下午,公司子公司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深长城”)及成都市银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河湾”)作为被请求人收到四川省高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省高院”)《民事裁定书》((2016)川财保15号),《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以下:

1、万载县银河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请求人”、“万载银河湾”)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16年10月27日请求对成都深长城、成都银河湾在5.8亿元范围内的财产采用诉前财产保全办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已向四川省高院提供担保。

2、四川省高院裁定,在5.8亿元范围内将成都深长城持有的成都银河湾100%的股权予以冻结;将成都银河湾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大源新世纪西路北侧、站华路西侧133,000.3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即中洲 锦城湖岸,编者注)应用权及其地上还没有出售的建筑物予以查封。

3、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外向四川省高院请求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一直止裁定的实施。

4、请求人在人民法院采用保全办法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告状讼或请求仲裁的,四川省高院将依法消除保全。

二、有关本案的背景情形

2014年11月6日,公司与万载银河湾、四川信任、成都深长城签订了《框架性协议书》;同日,成都深长城与万载银河湾分别签订了成都深长城受让万载银河湾持有的成都银河湾1%和99%股权的两份《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收购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该交易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1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14-63号《关于收购股权项目标宣告》。

2014年11月28日,成都银河湾的股权变更手续所有解决结束,成都深长城登记成为成都银河湾的唯独股东。

依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商定,成都深长城已所有支付购置万载银河湾持有的成都银河湾1%股权的所有价款,和支付了购置万载银河湾持有的成都银河湾99%股权的价款中的敷衍款项;因为没有满足《股权转让协议书》商定的付款要求,成都深长城未支付《股权转让协议》商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余额。

三、其他还没有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宣告前本公司尚存在一些小额租赁合同纠纷等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宣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也许影响

因本公司还没有收到有关本次股权纠纷的法院传票和民事诉状,暂没办法推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纠纷触及的本公司的成都中洲锦城湖岸小区开发和销售手续完整,开发和销售举动相符政府标准要求,小区开发建设的进展正常。

公司合规经营,现金流充分,公司的其他经营活动彻底正常。如今,本公司正在了解请求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详细缘由和请求人的要求,并积极打算向四川省高院请求复议。

本公司将对诉讼进展情形及时实行披露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等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川财保15号)

特此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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